2021-2022学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结果的公示

发布者: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发布时间:2022-05-09浏览次数:204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班级推荐,学院评审,推荐19电气3班付宇蒙、19机械2班周新标参加学校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。 
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月9日-5月13日,如有异议,请到机电学院3号实验楼129办公室反映